电话:0738-8262567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行业资讯

职业培训补贴是什么?你能享受吗……一文看懂!

来源:娄底人才就业网 时间:2017-11-23 作者:娄底人才就业网 浏览量:

日前,财政部、人社部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其中,职业培训补贴谁能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用于哪些方面,你知道吗?快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

哪些人员可以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五类人员

① 贫困家庭子女

②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

③ 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④ 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⑤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职业培训补贴用于哪些方面?

1

五类人员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五类人员,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下同),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各地应当精准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和受教育者需求,定期发布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对指导目录内的职业培训,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为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垫付劳动预备制培训费的培训机构,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其中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同时给予一定标准的生活费补贴。

2

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

对企业新录用的五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对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3

符合条件人员项目制培训

各地人社、财政部门可通过项目制方式,向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整建制购买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项目,为化解钢铁煤炭煤电行业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免费提供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


对承担项目制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除了职业培训补贴,还有以下5大职场补贴温暖您的职场生活~


1 技能提升补贴

日前,人社部、财政部共同印发了《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符合相关条件的职工,可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最高可达2000元。


2 求职创业补贴

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可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各省市制定的求职创业补贴标准和补贴对象不尽相同。


北京市规定,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对象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北京地区各普通高等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年度内所在家庭父(母)亲或本人正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本人为残疾人;或者毕业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且有求职或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北京地区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暂定为每人1000元,补贴不重复发放。


3 就业见习补贴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对吸纳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并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


4 社会保险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是一项针对就业困难人员或高校毕业生制定的补贴政策。各地均制定了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高校毕业生: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5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五类人员,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C 2009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娄底人才就业网 湘ICP备12010339号-6

地址:湖南省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厅 EMAIL:admin@admin.com

Powered by PHPYun.

用微信扫一扫